《初级会计实务》应交税费备考重点讲解
第四节 应交税费
一、应交税费概述
应交税费,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、消费税、营业税、所得税、资源税、土地增值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税、教育费附加、矿产资源补偿费等税费。
二、应交增值税
(一)增值税概述
2008年,我国修订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,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。修订后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。
(二)一般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
1.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
2.进项税额转出
税法规定,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:
(1)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
(2)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;
(3)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;
(4)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;
(5)本条第(1)项至第(4)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。
3.销售物资或者提供应税劳务
4.视同销售行为
税法规定,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,视同销售货物:
(1)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;
(2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;
(3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,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;
(4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;
(5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。
(三)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账务处理
小规模纳税企业的增值税,应当在“应交税费”科目下设置“应交增值税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,不需要再设置专栏。
三、应交消费税
(一)消费税概述
(二)应交消费税的账务处理
1.销售应税消费品
借:营业税金及附加
贷:应交税费――应交消费税
2.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
3.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
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,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税款(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)。
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,委托方直接用于销售的,支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,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;委托加工的应收消费品收回后,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,支付的消费税应记入“应交税费-应交消费税”科目借方。
4.进口应税消费品
四、应交营业税
(一)营业税概述
营业税是对提供应税劳务、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。
(二)应交营业税的账务处理
五、其他应交税费
(一)应交资源税
(二)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
(三)应交教育费附加
(四)应交土地增值税
(五)应交房产税、土地使用税、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
(六)应交个人所得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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