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校财务公开:巨债引校方担忧
日前,教育部颁布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,规定高校应公开教育经费、科研经费的收支及使用、管理等信息,以及公开财务审计和年度财务预决算信息等。该《办法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。
科研经费等是公开重点
在教育部直属高校,科研经费是财政拨款的重要部分。此次《办法》明确:全成本课题预算决算情况、重大科研课题或大额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全过程跟踪审计情况。
专家表示,我国大多数高校都是国家办的,高校运作和基本数据应向社会公开,至少国家拨款的部分可以公开。而科研经费、教育经费的使用属于公共开支,应该是高校信息公开的重点。同时,和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后勤、食堂等信息都应公开,不能仅在学校主页上公布招标结果,应该把招标过程透明化,让学生也有渠道监督。
巨额债务引校方担忧
对于目前高校公开信息程度,各高校官方网站主要是学校概况、科研成果等信息公开。财务资产管理情况尚未完全公开。
“公开的信息多是在‘打广告’,提升知名度,为招生就业创造良好氛围。”某高校人士表示。
此外,有高校人士对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表示担忧。《2007年中国教育蓝皮书》曾披露,10年扩招以来,高校欠下巨额债务。到2006年年底,全国高校贷款规模已接近5000亿元。媒体援引某高校人士的观点称,我国高等教育经费增长速度没赶上学生规模增速,加之高校基本硬件设施投入欠账较多,学校只能通过借贷方式解决,这就导致部分高校负债办学,如将所有财务情况公开,担心会惹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能否彻底公开成疑问
历年来对高校进行审计的结果表明,高校财务管理确实存在各种问题。高校每年都要从国家财政获得数量庞大的拨款,还要从学子手中收取可观的各种费用,怎样管好和用好这些钱,的确是让整个社会都很关注的事情。
《办法》规定,高校还可以“依申请”公开相关信息,即“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根据自身教学、科研、生产、生活等特殊需要,向高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。”这意味着,只要公众有要求,高校就有义务提供相关信息。
《办法》规定如能顺利执行,无疑会增加社会各界对公立高校的监督和约束。然而,从《办法》表述看,社会公众虽然有权申请公开相关信息,但公立高校相关信息是否披露,向谁披露,“高校仍然有自主权”。
对此,评论人士表示,这将为高校财务公开不彻底带来托辞。专家则指出,有关财务管理,应由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进行预算,由独立的校外审计机构进行审计,并向师生进行年度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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